测算方式:借鉴《中国工业经济》崔惠玉等(2023)的研究思路,2017年国务院确定浙江、广东、江西、贵州、新疆部分区域为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。试点地区在制度设计、机构建设、产品研发与配套政策等方面开展多项实践,为全国推广提供经验借鉴。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《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》,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,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改革路径与发展目标。本文将地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内的地级市赋值为1,否则为0;时间虚拟变量 timet 在2017年及以后取1,2017年之前取0。
资料范围:覆盖312个地级市,共4666个观测样本,原始依据来自国家七部门发布的《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》,数据来源公开可查,保证真实可靠。
参考文献:
崔惠玉,王宝珠,徐颖.绿色金融创新、金融资源配置与企业污染减排[J].中国工业经济,2023(10):118-136.DOI:10.19581/j.cnki.ciejournal.2023.10.00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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